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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继续对我输美镁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11-07-05 10:03:06 来源:镁业资讯通 查看次数: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0日作出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维持对中国输美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称,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将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持续的损害。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由于此前美国商务部已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定表明,美国将继续对中国输美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从2005年4月开始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49.66%至141.49%。
  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的规定,在反倾销税实施5年之后,美国必须取消这一税令,除非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取消反倾销税将导致倾销行为重演或给美国产业继续造成损害。所谓日落复审,是指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
  2010年7月,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产品作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1.31%至141.49%。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于去年6月发起日落复审程序。
  尽管近期美国经济复苏迹象增强,但其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不减。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决定,对从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石油钻杆和钻铤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这是美国近期针对中国钢铁产品的又一起贸易救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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