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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严查“五假五超”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16-11-10 10:33:14 来源:府谷县人民政府 查看次数:

 

 

  发改委召开告诫会抑价

  11月7日,府谷县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就府谷全县煤矿安全大检查和“五假五超”专项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指出,从11月4日起,全县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这次大检查的重点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煤矿超层越界、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淘汰退出情况,火工品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情况,在建矿井监管情况等,同时将对煤矿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件超期仍然组织生产等“五假五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安全生产。

  会议要求,全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强化抓好煤矿安全政治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进行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自查、排查、检查、督查工作责任,依法行使倒查追究责任制;要坚持重拳出击,对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矿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对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副县长王平出席会议。

  大煤企带头已主动降价

  11月8日,市委常委、府谷县委书记杜寿平到新民镇视察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在东沟联办煤矿,杜寿平认真查看了煤矿入井人员情况,详细了解生产运行、火工品使用和煤矿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并听取了能源局负责人关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五假五超”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

  杜寿平指出,新民“10.24”爆炸事件暴露出府谷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薄弱,存在侥幸、麻痹,不负责任的情况。全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生产企业要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断强化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

  杜寿平要求,煤炭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自查、排查、检查、督查工作责任,依法行使倒查追究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担当。要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煤矿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件超期仍然组织生产等“五假五超”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各煤炭生产企业要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严格实行矿长带班制度,依法依规,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做到警钟长鸣。

  副县长王平一同视察。

 

  关于全面开展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府政发〔2016〕64号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开展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领导关于10月24日新民镇爆炸事件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件教训,根据10月27日全市易爆物品、社会治理难点大排查和安全生产大整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及分组安排

  根据10月27日市上电视电话会议和29日县委常委会议精神,结合《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易爆物品社会治理难点重点大排查和安全生产大整顿活动的紧急通知》(府政发〔2016〕63号)文件要求,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为煤矿安全、工业企业、道路交通、易爆物品、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化物品、烟花爆竹、城市燃气、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学校安全、社会综治难点。具体分以下九个排查组:

  (一)煤矿安全排查组

  牵头部门:能源局、国土局

  工作重点:以水患、火灾、冲击地压和大面积冒顶等为重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检查煤矿安全“双七条”是否落实到位,已经关停的矿井是否关停到位,正常生产的矿井是否严格落实煤矿安全“六防”要求和矿领导下井带班、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特别要核查煤矿及治理项目超层越界、私挖乱采等违法行为。

  (二)工业企业排查组

  牵头部门:工业经济局

  工作重点:重点检查发电企业、危化品企业、民爆器材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企业住宿区、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的煤气中毒安全隐患;工业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道路交通排查组

  牵头部门:交通局、交警大队

  工作重点: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交通运输企业、危险路段、“两客一危”;检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资质审核、营运车辆检验检测、客运站场监督检查、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查处车辆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行驶、农用车载人、以及长途客车不执行0时至5时休息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狠抓危桥险路安全隐患治理。

  (四)易爆物品和消防安全排查组

  牵头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

  工作重点:重点排查打击各类支持、组织和从事生产、运输、储存、交易“黑火工”等违法犯罪行为;检查爆炸物品来源、流向以及仓储设施、守卫力量、看护保管制度和防护措施等;严格审查爆炸物品使用资质,相关企业执行、落实安全管理规定情况,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相邻区域内等问题;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乡结合部进行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五)非煤矿山、危化品及烟花爆竹排查组

  牵头部门:安监局

  工作重点:重点检查石灰岩硐室开采矿山防冒顶、中毒、爆炸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破坏环境和资源的采石场关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治理情况。严查重处批发企业和经营者超量储存、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六)城市燃气及建筑工地排查组

  牵头部门:住建局

  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城市燃气管线和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及时治理居民区、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用气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非法和违规经营燃气站点、未按检定周期检定计量器具行为。检查建设工程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是否符合规定;开展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五类工程专项整治。

  (七)特种设备排查组

  牵头部门:质监局

  工作重点: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公共场所和大型游乐场所特种设备年检、超限、带病运行,以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别要对液化气瓶使用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已经报废的气瓶进入生活领域;认真检查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

  (八)学校安全排查组

  牵头部门:教育局

  工作重点:校园内是否存在危旧建筑、消防隐患,以及用水、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师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煤气中毒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区域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核查各所学校的安全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九)社会综合治理难点排查组

  牵头部门:政法委

  工作重点:重点排查房地产、非法集资、土地统征、房屋征收、劳资纠纷、资源开发、退伍军人等信访问题,尤其是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深入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涉赌涉毒、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巩固城区巡防机制模式,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二、时间及步骤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为期一个月,期限为2016年10月30日——11月30日。排查整治共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10月30日—11月10日)

  九个排查组的牵头部门要根据各司其职,结合所管辖的行业、企业,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设计专门的表卡册,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二)整改落实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详实记录排查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制定符合规范、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落实专门人员监督整改过程,严把整改验收关;对整改不按时、不到位或问题隐患严重的企业及单位,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三)督查问责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门的督查组,对九个排查组的排查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敷衍、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一律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况严重或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职责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逐矿、逐企、逐项开展安全检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明查暗访力度,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企业切实做好“五落实五到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送牵头部门。

  (二)加强属地管理

  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及各派出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将政府主导和社会联动相结合,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区、村组、小区的群防群治作用,引导群众自发组织和参与预防及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明确社区及村组等基层组织机构的工作责任,切实发挥安全监管和治安防控的基层网络作用,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工作合力,有效防治各类苗头性、深层次的安全生产隐患和社会综治问题。

  (三)强化工作措施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坚决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检查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四)严明工作纪律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目的在于查出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采取不定期、不定点巡查、抽查等方式,对九个排查组的工作纪律和工作实效进行督查。对排查整治过程中未发现问题,或排查整改流于形式、问题隐患浮于表面的,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相关行业和企业进行“回头看”,若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和隐患,严肃追究牵头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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