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各大煤炭企业才出台9月份的精煤价格,多数企业对焦煤肥煤降价20—30元/吨。月初价格定不下来,月中销售多观望,月底再确定销售价格,这种销售类似于购买股票基金的“后知价”法。
购买过股票基金的投资者都知道,在交易时间内,当你要购买一支基金时,你不知道并且不能预测这支基金今天的净值是多少,只能确认你认购的金额,等到当天股票收盘后,根据基金投资的股票组合所产生的净值,你认购的金额可以确认多少份基金份额。这就是著名的“后知价法”。而随着煤焦钢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太多,煤炭企业也难以预测本月到底降价的幅度,所以才有了“先拉煤后定价”的“后知价”操作方式。这也是多少年来煤炭市场少有的现象。
目前,全球大宗商品的弱势调整,国内经济速度放缓,使得煤焦钢产业链各个行业经营都十分困难,钢铁、焦炭、煤炭价格一降再降,让人都不好预测底限,所以对下个月的煤炭价格多数还要参考钢铁价格的走势来决策,这也是无奈的选择,分析原因:一是钢铁价格走势变化较大,对煤焦产生直接影响。钢铁价格的反应速度远高于煤炭,一个月内可能上旬上涨,下旬就下跌,一个月内数次价格变化频繁,加上期货品种等衍生品市场的影响,价格涨跌难以把握,对未来煤炭价格的影响难以确定;二是煤炭企业定价机制更加复杂。原来一种产品就一个价,为了加大促销力度,煤炭企业不断采取新的联挂促销政策,联挂销售量、付款时间、承兑或现汇等多种条款,如当月回款100%当月煤价降30元、月供应量超过2万吨再降20元,还有现汇降多少、承兑降多少,以此类推,非常复杂,种种降价方式,确实不能确定月初的价格,如一个用户的月用量不到月底是不能确定的,达不到一定的量,就不享受一定的价格,连账务人员都要死死的盯着合同条款开票,一条一条的核实。所以价格到月底才能确定。这也使得煤炭开票时间延长,到用户的挂账时间也相应延长,实质上是拖延了用户付款周期。
说到底,是个市场话语权的问题。在煤炭送货办法还没有失效前,以煤矿出厂计量、化验为准,是煤炭企业销售的“称杆子”。但据笔者了解,实质上现在的销售已经大打折扣了,有的在条款中虽然还冠冕堂皇的载明“以矿方计量和化验”为准,实际操作中并不能完全执行到位,多多少少存在与用户“协商”行为。煤焦钢产业下行的通道尚难在短期内有所改变,煤企促销“花样”还会不断出现,所以“后知价法”仍然是今后煤炭销售的主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