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从7月25日至10月25日,陕西省内高速公路将对煤炭运输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这是继停止和取消多项涉煤收费项目后,陕西再次出台新政救煤市。
据介绍,为了促进陕西煤炭的生产、销售,陕西省政府决定对运输陕西煤炭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此次减免时间为今年7月25日8时至10月25日8时,封闭式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行收费站出口时间为准。减免范围包括全省高速公路,含陕西西铜公司管理的西安至铜川公路。
享受此次减半收费的对象,包括整车(运输车辆装载的煤炭、兰炭占该车核定载重量80%以上)合法装载在陕西生产的原煤、兰炭(包括陕西韩城市生产的焦煤)的货运车辆。超限车辆不予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