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前,纳入国税局征税范围的液体产品有汽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溶剂油和润滑油,其中汽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0元;柴油、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0.8元;航空煤油暂缓征收。而调整后政策,将MTBE、芳烃、混芳等用于调油和化工原料的产品亦纳入征收范围,且亦按照1元/升来征收。
卓创资讯分析师陈晴表示,对于调油市场而言,意味着所有的原料即将征收消费税,调油成本将会暴增。在原料成本优势减少的情况下,不少调油商认为,届时或将调整调和原料的采购,挑选相对质量较好的调和原料,调油的利润必然大跌,预计调油市场会有相当规模的萎缩。
陈晴认为,对于地方炼厂而言,所售产品加上消费税后,调油商接盘将减少,产品面临滞销的情况下,炼厂也必然调整炼油结构,或是压缩低利润的副产品的产出,或是自己增加调油板块,或是增加深加工产品来消耗滞销的产品。
中宇资讯分析师孙红梅表示,无疑使炼厂和调和油商成本增加,利润减少,进而打压地方炼厂和民营企业避税的行为,对于后期调和用的溶剂油市场泼了一盆“冷水”。
她认为,尽管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企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