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日前在其官网发布《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报告》称,中国电价水平偏低,2015年合理的平均销售电价应在728.7元/千千瓦时,较2010年上涨27.6%、年均增长5%。另外,《广州日报》刊登了邓为的文章:电力企业“一亏就涨”是惯出来的垄断病。
到底电力价格是高还是低、该不该涨,是不是需要年年上涨,笔者认为,这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该涨的时候就涨,不该涨的时候就应该不涨,也不能只涨不降,该降的时候也应该降。虽然电力行业要求每年电价上涨5%,但是,这只是一厢情愿,到底该不该涨、涨的幅度有多大,这应该考虑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煤炭价格高不高,如果煤炭价格并不是持续上涨,甚至价格下滑,电力就应该降价,而不是涨价。据秦皇岛煤炭网报道,2012年2月29日—3月6日,环渤海地区港口平仓的发热量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报收772元/吨,比前一报告周期下降了1元/吨。自去年11月份至本期,环渤海地区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连续第十七周下降,累计降幅达到81元/吨。至2012年3月14日—3月20日,环渤海地区港口平仓的发热量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报收775元/吨,比前一报告周期上涨了2元/吨;至此持续上涨2周,共上涨了3元/吨。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5500大卡的电煤最高限价为800元/吨,本期(3月14日—3月20日),秦皇岛港发热量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交易价格的中准水平维持在770元/吨,低于“电煤”最高限价水平30元/吨。如果按照目前秦皇岛及周边港口的市场行情,目前的5500大卡电煤的价格和去年11月份高位时的价格相比,每吨价格下降了78元左右;根据今年的煤炭市场行情,今年的煤炭价格肯定要低于去年的平均价格水平。估计今年的煤炭价格有望比去年降低5%以上,按照煤电联动的要求,如果煤炭价格下滑,电力价格不仅不能涨价,反而应该降价。如果煤电联动只是推动电力价格上涨,煤电联动就失去了意义。
二是职工待遇高不高,如果电力企业职工待遇过高导致电力产品价格攀升,电力就不应该涨价。电力企业的职工素质比较高,如果经营好,利润高,职工的福利待遇好也无可厚非,不过,如果亏损严重,就不应该有高工资,高福利了。据报道,虽然近几年来一些火力发电企业亏损比较严重,但是,电力企业高管和职工工资、福利的畸高不下。有资料统计,电力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是普通国民平均收入的5倍以上。按理说,企业职工的收入应该和企业的业绩成正比,连年亏损的电力企业,早该薪水连降三级了。可哪个电力企业因亏损而减少了高管和职工的收入呢?即使有可是少的可怜。据笔者内蒙某发电厂的的一个朋友介绍,他们发电厂的年人均工资都在10-20万元之间,去年,虽然内蒙当地煤炭价格比较便宜,由于综合发电成本过高,电厂也属于微利运转,基本处于亏损的边缘。电力行业一边拿着高工资、高福利,甚至企业亏损严重,一边要求电力不断涨价,这无疑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在电力企业看来,亏损由国家和用户埋单,自己该拿的高薪绝对不能减少。这样的行为逻辑,如果不是因为垄断行业的特殊身份和地位,恐怕早就被市场淘汰出局了。
三是市场电价高不高,如果电力产品价格本来就处于较高水平,已经是物有所值就不应该涨价。目前,电力价格水平高不高,这只能和我国的居民消费水平比较,应该说,比较可以看出,现在的电力价格水平并不低。据报道,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报告》中称,中国电价水平偏低,中电联负责人指出,目前电价占中国居民收入比重下降趋势明显。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指出,此结论是基于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价格的比价,与中国及西方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进行对比而得出的。他表示,中电联的上述结论是通过以1980年、1990年的电价占城乡居民收入中的比重与现在的比重相比较,以及与美国的同类比重相比较而得出的。单从价格来看,中国的电价便宜,据《第一财经日报》提供的数字,2008年世界主要国家居民千度电价分别为:德国263美元、美国114美元、韩国89美元以及中国69美元。从横向比,中国的电价无疑在国际上处于较低的水平。但如果将这些电价水平与当地的人均国民收入进行比较,则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按2008年德国人均国民收入42440美元计算,其千度电价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例为0.62%,美国的这一比例为0.24%,相比之下,中国则为2.49%。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指出,从相对价格来看,中国的电价是德国的4倍多,是美国的10倍左右。现在,由于我国人口密度大,工业工业比较集中,发电供电成本应该低于一些发达国家,可是,由于电力是相对垄断行业,很多生产资料成本、人员工资成本、福利待遇成本往往高于竞争性行业,造成所生产的产品并不能物有所值;未来几年,由于国民经济发展增速下滑,燃料成本价格将可能保持在相对平稳的低价位水平,电力产品价格上涨将失去燃料成本价格不断上涨的强力支撑,因此,电价的只涨不降、不断上涨的形势将失去其发展的合适土壤。
四是节能降耗搞的好不好,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如果节能降耗成效卓著,发电成本降低,电力也可以不涨价。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1年9月2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力通过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这些行业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新建能效高、低排放工业装置,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十一五”时期,我国火电供电煤耗由370克标准煤/千瓦时降到333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10.0%。根据中电联发布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2011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330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3克/千瓦时。五大中央发电集团的供电煤耗都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下,且呈下降趋势,并且供电煤耗值越来越接近。从发电能耗来看,电力行业节能降耗的措施是得力的,成绩是显著的,效果是明显的,“十一五”期间,发电能耗下降了10%,相当于在能耗成本方面降低了10%,如果仅就此因素来说,相当于电力价格不是应该涨价,而是应该有所降价;或者,以目前的煤炭价格来说,在电力不涨价的情况下,相当于消化了70元/吨的煤炭涨价成本。
五是电力企业管理水平高不高,跑冒滴漏多不多,这将直接影响电力企业的生产成本。如果电力行业的物资采购成本、煤炭消耗成本、人力使用成本明显高于正常水平,电力就不应该把这些成本无休止的往下游转嫁,推动电力产品价格不断上涨。现在,很多煤炭供应商不敢给电厂供应煤炭,就是电力企业管理不到位、腐败现象比较严重所致,有的千方百计在煤炭化验时压级压卡,有的明目张胆的不及时支付货款,有的对关系客户肆无忌惮的涨级涨卡、中饱私囊,有的内外勾结、损公肥私等等,这都造成了煤炭采购成本的较大幅度攀升,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然后,凭借相对垄断地位,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成本转嫁到生产成本上,转嫁到电力产品价格上涨上。如郑州某煤炭公司在煤炭供应紧张的时候给某国电大型企业发运电煤,虽然电厂接收的单价比较高,但是要求货到电厂付款,质量指标以电厂化验为准,由于电厂领导、采购、化验、财务人员“通力合作”,以岗谋私,化验的热卡和实际热卡低了300大卡/千克左右,造成煤炭公司不仅没有挣到钱,加上热卡损失、单价损失、请客送礼、财务成本等,发了一批煤损失了300多万元。不要想着这压下来的热卡电厂人员是为了企业的利益,而是把压下来的热卡转到关系户的煤炭上了,关系户再把得到的利益偷偷摸摸的转给电厂“坑害客户的有功人员”。有的供应商就告诉笔者,他们和电厂的内外“合作”,把4800大卡/千克的煤按照5000大卡/千克的质量指标送到电厂,这样,虚增的热卡就只能转嫁到成本上了,最后推动电力销售价格的上涨。
应该承认,作为以火力发电为主的电力企业,受电煤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亏损有一定的市场原因。但必须注意的是,相对垄断的电力企业,既接受政府的巨额补助,又以远高于其他国家的电价与收入比销售产品。这种荒诞且涨幅不低的逼宫式涨价,其实与历次的电力亏损—涨价—亏损的怪圈一样,都是不应该出现的。
正如媒体报道所称,电力企业的习惯性亏损,一亏就喊涨价是惯出来的坏毛病,企业亏损和职工收入增长的反常,不该是一个承担着公共产品生产的垄断企业的作为。如果“会哭的孩子有奶喝”,垄断企业的骄横和惰性就会越来越重,抗市场风险能力会持续减弱。在市场经济发展趋缓,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下降的情况下,电价年均上涨5%步子似乎太大,或许是不应该出现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