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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率先公布地方自行发债时间表 11月底前完成

发布时间:2011-10-28 08:52:52 来源:新浪财经 查看次数:

   新浪财经讯 1027日消息,广东省财政厅今日晚间公布,计划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69亿债券发行工作。这意味着广东省成为地方债自主发行试点启动后,首个划定地方自行发债具体时间表的地区。广东省财政厅表示,广东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最轻的省份之一。

  广东省财政厅同时公布,于27日正式邀请各国债承销团成员参加广东政府债券承销团,共同做好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但对具体发债时间,该省财政厅表示,将在11月底前选择有利时机,要看承销团的报名情况

  广东省财政厅文件显示,广东政府债券承销团的组建和主承销商的选定将会遵循机构自愿报名,省财政厅在控制的数额内择优选取,操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即省财政厅将向2009-2011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中的所有机构发出邀请,由各机构自愿报名参加承销团,如申请机构数量少于财政部规定的20家上限规定,则申请机构自动成为承销团成员,如申请机构数量多于20家,则将按照机构实力雄厚、发行经验丰富、资金成本最低、服务质量最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

  文件同时表示,主承销商的选取也将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广东将会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以新发国债发行利率及市场利率为定价基准,参考财政部代发地方债的发行利率,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发行利率区间,作为债券发行定价的基础。债券发行利率将在债券发行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财政部上周四(1020)发布试点办法称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即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地方债。试点省()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有分析认为,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债,可以将债务的发行与支出纳入到政府预算之中,进而避免目前各种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举债出现的种种黑洞(曹磊 发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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