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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开始申报 镁材料领域两类项目在列

发布时间:2018-11-07 11:33:50 来源:山西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办公室 查看次数:

  近日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材料领域两类项目在列,具体如下:项目1:低成本高纯的提纯精炼装备、工艺及产业化示范

  研究目标:高纯在军工及贵金属冶炼中广泛应用,开展高纯的提纯精炼技术及设备研发,提高高纯锭的质量与技术含量,实现降低生产中废气废渣的排放。建设新型生产线,降低生产中废气废渣的排放,以满足当前市场对高纯的需求。本项目基于锭纯度的技术与装备改进,综合提升山西省合金及相关产品质量,并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山西产业的健康发展。

  研究内容:研发全过程高真空提纯精炼设备;优化改进高纯提纯精炼提纯工艺,探讨温度、真空度等多因素与高纯杂质含量之间关系,实现高纯杂质种类与含量的精准控制。建设高纯生产的全流程集成优化平台。

  考核指标:

  1. 研发高纯真空提纯装置一套;

  2. 开发99.99%特纯锭精炼工艺,其中杂质含量Si≤0.0035%,Al≤0.002%,Mn≤0.0015%,Fe≤0.0015%,Ni≤0.001%;

  3. 实现99.98%锭产业化生产,其中杂质含量Si≤0.006%,Al≤0.003%,Mn≤0.003%,Fe≤0.0025%,Ni≤0.0025%。

  4. 建成出高纯生产的全流程集成优化平台

  5. 建立低成本高纯的提纯精炼装备、工艺、应用及其产业化示范基地。

  项目2:低成本、高性能合金设计与制备

  研究目标:针对合金的应用问题,发展基材料的多尺度设计平台与应用技术,开展低成本、高性能合金设计与制备,开发出具有高强、高模量、耐热等性能的新型高性能合金,拓展合金的实用性能,促进合金在更多领域中应用。

  研究内容:基于多尺度设计平台与应用技术,开展高强铸造合金、高模量铸造合金、耐热合金设计与制备技术研究,建立合金中成分、组织与性能之间联系,发展低成本、高性能合金设计准则,开发出满足应用需求的低成本、高性能铸造合金。

  考核指标:

  1. 低成本高性能合金:不含稀土铸造合金指标为抗拉强度大于330MPa,延伸率不低于8%;稀土铸造合金指标为抗拉强度大于350MPa,延伸率不低于5%;

  2. 高强耐热合金:要求在250℃,抗拉强度大于240MPa,延伸率大于8%;在250℃/120 MPa条件下,蠕变速率低于1×10-8 s-1;

  3. 高模量铸造合金:弹性模量E≥55GPa;抗拉强度大于280MPa,屈服复合强度大于180MPa,延伸率大于3%;

  4. 建立低成本、高性能合金材料生产和应用示范基地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有与国内外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合作的基础。

  2、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未有在研的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应属于国内外本技术领域高层次专家,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组织、协调与研究。课题负责人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3、项目承担单位是重大专项执行的责任主体,实行法人管理责任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负责制,课题由课题负责人负责。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科研诚信第一责任主体的责任,对项目实施科研诚信作出具体安排。

  4、项目研发符合项目指南要求,聚集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项目单位和团队有能力完成任务;项目设计合理,示范带动作用强;具有合理的人才培养及平台建设计划;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可实现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目标,优先在我省特别是开发区应用转化;经费预算合理,配套资金落实有力,组织保障措施到位。

  5、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和课题负责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

  6、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项目主持人及相关项目单位将列入科研诚信记录,承担一切后果。

  二、注意事项

  1、国内协作费依据合作协议预算,合计总额不得超过到账经费的50%。以解决产业化重大关键技术为主的项目,除省级财政资助外,参与项目(课题)实施单位的各类配套资金总额一般不低于总经费的60%。

  2、项目申报请认真查阅并严格按照《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7]160号)、《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76号)、《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晋政办发[2017]79号)、《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晋科计发[2013]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材料,作为项目答辩时使用。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届时会电话通知,不再预留准备PPT的时间。

  三、申报材料

  1、《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即可行性研究报告)》;

  2、《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和课题负责人职称证明;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曾成功组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主持人授权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5、项目单位应提供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6、项目申报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既往业绩证明,以及相关内部控制、科研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7、项目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有配套资金要求和产业化(或示范)任务的项目单位或合作单位应提供配套资金相关证明及配套资金承诺书;

  8、科技查新报告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等。如有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批复文件、相关行业或产业的准入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交。

  四、申报受理程序、时间

  项目申报需经网络申报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网络申报通过“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www.sx12396.com)进行,请于2018年11月20日18:00前完成申报。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单独装订)一式七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项目申报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山西省科技交流中心,项目组织单位出具所推荐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申报请于2018年11月20日18:00前完成。

  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山西省科技交流中心(太原市桃园北路92号新闻大楼508房间)

  五、服务电话

  纸质材料受理:王 玉 0351-2023289

  网络申报咨询:山西省自动化研究所 0351-7223964

  项目申报咨询:山西省科技厅重大办 张文广、高 涛0351-2029629

  经费预算咨询:山西省科技厅资源处 武卫华 0351-4031641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建议,请及时提出申请或与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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