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决定提名丁文江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提名丁文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合法;丁文江先生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能力和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同意董事会提名丁文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包钢(集团)公司、香港嘉鑫有限公司、包钢综企(集团)公司于1997年9月共同发起设立,是中国稀土行业第一家股票上市公司,其前身为包钢稀土三厂,始建于1961年。现有员工2051人,其中:技术人员占12%,管理人员占2.3%。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08亿元,净资产为11.03亿元。
“稀土高科”拥有从稀土选矿到稀土冶炼、分离、电解金属和稀土深加工等稀土生产工艺,具备年产8万吨稀土精矿的生产能力,可以生产稀土精矿、各种混合及单一稀土化合物、电池级混合稀土金属和各种单一稀土金属以及其他稀土应用产品64个品种130多个规格。
丁文江先生简历
丁文江,男,1953年出生,1978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1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铸造专业。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上海市科委副主任、上海市科协副主席、紫江企业(600210,股吧)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轻合金精密成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材料研究学会常务理事,中共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先进镁合金材料及加工方面研究,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防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技术发明一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中国汽车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各1项。在SC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08篇,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14项,其中两项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曾获“中国优秀青年科技创业奖”、“全国先进工作者”、“上海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