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围绕转型升级任务迫切、融合创新特点明显、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出了11项具体行动。其中,“互联网+”便捷交通行动由交通运输部牵头。
“互联网+”便捷交通行动提出,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显著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
《意见》提出,推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将服务性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鼓励互联网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网上购票、智能停车等服务,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多种出行方式信息服务对接和一站式服务,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推动跨地域、跨类型交通运输信息互联互通,推广船联网、车联网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形成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
此外,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的有“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行动。
“互联网+”高效物流行动提出,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互联网+”电子商务行动提出,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深化,网络化生产、流通、消费更加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