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兼并重组,到2011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留150户左右,到2015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留60户左右(已通过行业准入的热回收焦炉企业和气源、热源企业除外)。到2011年底独立焦化企业户均产能90万吨以上(热回收焦炉除外)。到2015年底独立焦化企业户均产能200万吨以上(热回收焦炉除外),形成10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2户左右,5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5户左右,200万吨级大型企业10户左右。
化产引领——延伸产业链,推进精深加工
现状:由于我省独立焦化厂大面积亏损,产能利用率仅在一半左右,导致化产利用不经济、收益低。
目标:到2015年,在煤焦油深加工、粗苯深加工及焦炉煤气化工合成三个方面形成规模优势。
解读:从以焦为主到焦化并举、化产引领是我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主要方向。在焦化工业园区,将以化产品集中深加工延伸产业链为主要发展方向,做大做强焦化化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我省鼓励区域内焦化企业联合建设单套大型化的焦炉煤气、煤焦油和粗苯的集中加工装置。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将焦炉煤气化工合成烯烃或天然气。鼓励同一区域或相近区域内焦油加工企业分工对焦油馏分的深加工,提高同一化合物在馏分中的集中度,提高馏分加工的深度,促进煤化工初级产品向精细化工产品转变。省政府对化产品精深加工给予贴息资金支持,并在土地、环境容量上予以倾斜。
到2011年底,全省形成焦油加工能力300万吨以上,粗苯精制能力100万吨以上,焦炉煤气制甲醇250万吨以上。到2015年底,年产60万吨以上甲醇合成烯烃项目建成投产,苯、酚、萘、轻油、洗油、沥青等系列产品及延伸产品形成产业体系。
产业集聚——建设焦化循环经济园区
现状:我省焦化企业户均产能70万吨,现有的240余座焦炉分布在60多个县(市、区),点多面广、布局分散的问题依然严重。
目标:对于位于中心城市、环境敏感区或不具备区位优势的零星焦化企业,通过产能置换,进入焦化集中区(或园区)。
解读:推进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焦化形成循环经济园区是一个趋势,焦化园区形成后,有利于对化产品加工和污染物集中治理。我省的重点焦化园区将结合园区内企业兼并重组情况,按循环经济理念做园区的统筹规划工作。着力于产业链的延伸,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抓好化产集中加工区和污水集中处理区的布局。鼓励园区内的焦炭生产企业采用股份制的方式建设化产集中加工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企业。对化产集中加工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企业,省政府将予以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