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
我省焦化产业是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高速发展起来的资源性产业。随着全国焦化上下游产业结构的调整,我省焦化行业存在的问题愈来愈凸显,焦化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行业产能过剩、成本优势丧失、企业负担较重、产业集中度不高、化产利用不经济等5大发展问题最为突出。
11月中旬,备受关注的《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以期合理利用资源,发挥规模效应,保护生态环境,延长焦化产业链,提高我省焦化产业的质量和效益。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大幕正式拉开。记者对《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借此寻求山西焦化行业“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提升素质、循环利用”的整合脉络。
淘汰落后——强化准入标准,严格控制产能
现状:2010年底,全省焦炭总产能1.6亿吨。
目标:2012年-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4000万吨。实际产能动态控制在1.2亿吨左右,总产能不再增加。
解读:对山西焦化产业而言,首要任务就是控制产能。山西焦化的几次沉浮,均与产能过渡扩张有关,其中的教训极为惨重。我省将逐步淘汰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落后产能,通过产能置换,建设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装备先进、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资源综合利用高、适应未来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的焦化项目,推动产业升级。
在淘汰落后的进度安排上,我省既考虑到先进产能的替代,也考虑焦炭总量和就业的相对稳定,采取分类分年度淘汰的办法,保持一定的焦炭市场份额和相对稳定的就业。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省焦化项目实施分类处置的通知》(晋政发〔2005〕13号)保留产能为基准,今年年底淘汰落后产能2000万吨。省经信委每年公布淘汰名单,对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不按期淘汰的,将严格执行“五停”(停水、停电、停运、停贷、停煤)措施。
上下联合——行业内重组与跨行业重组并行
现状:2010年底,全省共有焦化企业223户,其中独立焦化企业212户。
目标:到2015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留60户左右,形成10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2户左右。
解读:此次焦化企业兼并重组,同业重整是一条很重要的途径,位于同一焦化产业集中区(或园区)的焦化企业间将以资本、产权、市场等为纽带进行重组,化产集中加工,污染集中处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我省支持有实力的焦化企业(或其他行业企业)通过产能置换兼并其他焦化企业;支持符合国家焦化产业政策的焦化企业进行重组;鼓励有实力的煤炭、钢铁、化工企业等上下游相关企业与焦化企业间进行兼并重组,提升焦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