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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实施兰炭地理标志商标管理 将建兰炭质量检测室

发布时间:2015-06-26 11:14:20 来源:神木新闻网 查看次数:

  近日,神木县出台了《神木兰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神木兰炭地理标志商标管理应用,提升产品品质,打造品牌形象,促进市场营销。

 

  《方案》从可行性、必要性、实用性三个方面阐释了实施神木兰炭地理标志商标管理的意义。坚持依法管理和市场导向,采取鼓励引导的方式让企业自觉提升管理水平,自觉提高产品质量,建设神木兰炭区域品牌,从而推动“神木兰炭”成为全国一流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制订产品管理标准。进一步完善《神木兰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从原料供应、工艺操作、产品分类等环节进行规范。特别是注重原料和产品的指标要求,原料煤必须是采用低灰、低硫、低磷、高发热量、化学活性高和热稳定性好的神府侏罗纪精煤;产品根据用途制定铁合金等冶炼用还原剂、电石还原剂、固定床气化原料、工业及民用清洁燃料、高炉喷吹料等方面的质量标准。

 

  构建质量检测体系。企业产品经检测,符合神木兰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标准要求,方可使用该商标。县政府建设神木兰炭质量检测室,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规划建设,包括检测室设计、检测设备采购、操作规程制订、检测人员培训、检测室运行等,最终达到省级计量认证标准。检测人员从政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中选聘,由专业机构培训后上岗。未取得检测资质前,授权企业认定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质量检测。

 

  规范商标管理样本。神木兰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由“神木兰炭”商标标识和国家地理标志通用商标标识组成。包装销售产品,“神木兰炭”商标标识印刷在包装正中靠上位置,国家地理标志通用标识印刷在包装正中左上角;散装销售产品,2标识并联张贴在签封条醒目位置。

 

  严格商标使用资格认定。县政府成立“神木兰炭”商标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工作机构人员,组建商标使用资格认定评审组,评审组成员由专家教授、政府相关部门、兰炭技术人才和企业代表组成,通过企业申报,评审组查看相关资料,听取企业汇报,并现场查验后,提出建议,由“神木兰炭”商标管理领导小组确定授权企业名单。获准授权的企业由产业办发放“神木兰炭”商标使用证,并签订准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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