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府谷县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十大行动计划(送审稿)》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获原则通过。该计划赋予府谷试验区更多更宽的自主权和先试先行的决策权,为打造府谷民营经济特区提供政策保障。
十大行动计划包括:资源保障、财税扶持、金融创新、供电改革、产业升级、基础改善、生态建设、科教引领、民企培育和管理创新计划。共67项政策及工作措施,每一项行动计划都明确了主要牵头部门和参与、配合的部门及单位,具体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从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方面,提出四大计划21项工作内容,其中财税扶持计划7项、产业升级计划2项、科教引领计划6项、民企培育计划6项。在21项内容中,有8项有所突破。概括为:税费减免。率先在府谷实施“清费返税”试点,试验区内小型微型企业免除所有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民企兼并重组中发生的涉税事项;暂免征收兰炭行业价格调节基金。新设立试验区创新人才基金,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按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5%设立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此外,将府谷县职业中学升格为专科职业技术学院,试行向民企选派大学生。
二是从管理机制创新方面,提出三大计划27项工作内容,其中金融创新计划15项、供电改革计划5项、管理创新计划7项。在27项内容中,有6项有所突破。概括为:“两个下放”,即下放省级金融相关事项审批权和下放省、市两级项目审批权。“两个不少于”,即在试验区设立不少于1亿元的金融发展专项基金;不少于1亿元的风险缓释金。“两大权限”,即赋予试验区按市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配置资源和生产要素;成立府谷县金融管理局,对当地包括小贷、典当、担保等各机构及一切金融活动实行统一监管。
三是从环境建设方面,提出三大计划19项工作内容,其中资源保障计划10项、基础改善计划4项、生态建设计划5项。有所突破的就是针对当前民营企业用地难和陕北生态脆弱的现实,分别提出5项土地政策和5项环境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