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单:指定仓库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承检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符合交易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等实物所有权单据后,经交易所注册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有效凭证。
2、仓单交易:交易商通过交易所提供的交易网络系统,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卖标准仓单的行为。这种交易是由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愿意承担价格风险以获取风险利润的投机者参加并通过交易所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进行的。
3、交易品种:指仓单交易的标的物,如仓单所代表的电阻、漆包线等。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做现货仓单交易,在众多的实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备下列属性的商品才能作为仓单交易的交易品种:一是价格波动适中;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四是易于储存、运输。
4、交易资金帐户:交易商在交易所开立专用的交易资金帐户,该帐户用于交易商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电子仓单交易以及指定仓库在交易所的资金划拨。
5、交收基准价:交易商办理货物交收时的基准价格。开具发票的价格以交收基准价为基准,该价格为不含税价。参与仓单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商,如果交收是提前交收的,以交收匹配成功当日交收核算价为交收基准价;如果交收是按期交收的,以该交易品种进入交货月所有交易日交收核算价的加权平均价为交收基准价。参与交易所其它形式交易的,以参与该交易品种成交的价格为交收基准价。
6、转让:交易的抵销是指交易商主动或被动地放弃已持有的买卖仓单。主动的抵销是交易商自主行为;被动抵销是由交易所强制交易商放弃持有的买卖仓单。
7、市价指令:交易商进行交易委托时,不必输入委托价格,以对方限价指令作为交易成交价。市价指令优先于限价指令并只与对方的限价指令成交,交易双方市价指令不成交。市价指令按输入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
8、限价指令:交易商进行交易委托时,由交易商输入委托价格,限价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
9、预约委托:交易商进行交易委托时,由交易商预先输入符合发送委托单的条件价格和委托价格,如果条件价格达到发送条件,条件单就发送到委托库等待撮合成交。
10、提前交收:在最后交货日之前买卖双方交易商进行的交收为提前交收。提前交收的交易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提出交收申请,经交易所核准,交收匹配成功后,方可办理交收。
11、按期交收:交易所为各商品现货仓单的交易品种制订交货期,在最后交货日买卖双方交易商进行交收为按期交收。
12、交易报价:指符合交易所标准规定的各规格品级在交易所指定的仓库交收的含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交易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3、涨跌停价:即为最大涨跌幅(以前一交易日交收核算价为基准)。
14、应付分期货款:交易商参与交易、交收,持单时所占用的资金。
15、交易履约金:交易商用于参与仓单交易的资金。
16、货款价差:当交易商有持单时,在每日结算时以当日核算价为基础重新计算的虚盈虚亏。货款价差=±(成交价-交收核算价)×净成交量。
17、资金划入:交易商通过银行将款项划入交易资金帐户内,入金时间以资金到达交易商在交易所的交易资金帐户为准。
18、资金划出:交易商通过网络系统提出划出款项申请,经结算部门核准后即可将交易资金帐户内资金划入交易商指定的银行帐户内。
19、品级差价:用替代品级进行货物交收,替代品和标准交收品级间的价格差为品级差价。
20、仓单抵顶金:卖方交易商如持有仓单可以在申请办理仓单抵顶应付分期货款手续,抵顶部分可以增加可用资金。交易履约金:交易商用于参与商品现货仓单交易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