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股东大会时间:2014-08-04
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并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56.3亿元。因盐湖镁业不具备大额银团贷款的主体资格,故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后直接用于向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56.3亿元。项目正式投产后,以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为银团贷款办理抵押。此次贷款并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增加合并报表的资产及负债总额,但若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不能按时归还债务,则会加重公司财务负担。
镁资源是公司的优势资源,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可以带动氯、钠、煤、石灰石等多种资源综合开发,在盐湖地区构筑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建设符合柴达木盆地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盐湖股份(000792)的发展战略;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看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盈利前景较好,生产技术先进,董事会认为对盐湖镁业公司未来具备偿还能力,对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是可控的。
盐湖镁业公司需承担本公司因提供财务资助的贷款和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不再另行收取资金占用费。